2011-10-12 10:26:17 [您的教師考試網]
第二章 高等教育本質
一、 考試目標
本章考查學習者是否認識了建立在人性觀基礎上的教育的本質,理解了高等教育的概念、本質屬性和基本特征;考查是否認識了高等教育價值,理解高等教育外部基本關系和內部基本關系。
二、考試內容
1.教育與高等教育
對教育本質的認識,據有關研究,有28種之多。
人本心理學者關于人性本質的觀點;馬克思主義者關于人性本質的觀點。在此基礎上,我們認為考察人性必須從人的個體生命與社會生命兩方面入手。
建立在人性論基礎上的教育本質就是:發(fā)揮人的潛能;發(fā)現人的價值;通過文化的傳遞、內化、融合和創(chuàng)新使個體社會化;教育的本質屬性在于引導完備人性的建構與發(fā)展。
高等教育的概念。不同時期概念發(fā)生演變,不同國家概念界定不同,不同學者有不同的理解。在較全面考察的基礎上,高等教育為界定為:在完全的中等教育基礎上進行的專業(yè)教育,是培養(yǎng)各類高級專門人才的社會活動。
高等教育既有屬于上層建筑的屬性,也有屬于生產力的屬性,還包括既不是生產力也不是上層建筑的成份。高等教育是一種復雜的社會現象。
對高等教育基本特征的認識的4種觀點。我們認為,高等教育有三大基本特征:性質任務上的高等專門性、教育對象上的身心成熟性、勞動過程中的復雜精神性。三大特征說明,高等教育應當有著不同于初等、中等教育的內容、方法和組織形式。
2.高等教育的地位
高等教育最基本的價值是本體價值與社會價值。
以高等教育價值主要在于個人、還是在于知識或在于社會作為分界,形成了個人本位的高等教育價值觀、知識本位的高等教育價值觀和社會本位的高等教育價值觀。
高等教育主要載體——大學,走進社會的中心。
3.高等教育內外部基本關系
高等教育內外部基本關系是指高等教育與社會發(fā)展的基本關系和高等教育與人的發(fā)展的基本關系。高等教育與社會發(fā)展的基本關系包括高等教育受社會發(fā)展制約和高等教育為社會發(fā)展服務兩個方面。高等教育與人的發(fā)展的基本關系包括:影響因素(遺傳素質、環(huán)境和教育)對人的發(fā)展的作用,高等教育(培養(yǎng)目標、課程體系和教育環(huán)境)引導與促進專門人才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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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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