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8 16:10:01 [您的教師考試網]
五、招聘辦法
1.初審:報考崗位一的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薄、幼兒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由工作單位出具的幼教工作年限和現(xiàn)身份證明公開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進行資格審查,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二張,并填寫《海寧市教師招聘報名表》。
報考崗位二的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學歷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幼兒教育師范類畢業(yè)生憑學校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戶口薄、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幼兒教育師范類畢業(yè)生憑學校出具的師范類畢業(yè)生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公開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進行資格審查,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二張,并填寫《海寧市教師招聘報名表》。
崗位一和崗位二不能同時兼報。
2.復審、應聘名單公示:初審合格的應聘者,持所有資料及招聘單位初審意見到招聘復審處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領取《準考證領取通知書》。當招聘職位需求人數與報名合格人數不足1:3時,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
3.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辦法進行,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內容為學前教育綜合知識,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內容為說課和技能展示,滿分均為100分。按說課成績60%+技能展示成績40%計算面試成績,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綜合成績,并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4.體檢、考察、公示:入圍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幼兒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合格后,由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考察。體檢或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對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對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分別在海寧市人才網、海寧市教育網進行公示。
5.聘用:擬聘用對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xù),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處理。報到后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在報考中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對提供虛假證明的單位負責人予以嚴肅處理。
2.本招聘簡章由海寧市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依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有關招聘公告、考試成績、體檢、公示等事宜將在海寧市人才網、海寧教育網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
咨詢電話:0573-87226129,87223148
監(jiān)督電話:0573-89232899、87225891
海寧教育網:www.zjhnedu.com
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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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ua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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