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8 15:12:20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五、教育理論考試具體事宜
(一)報名、繳費
1、報名時間:2011年4月11日—4月15日。
2、報名方式: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采取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
報名網(wǎng)址:太原教育人事網(wǎng)(www.tyjyrsw.com)。
3、繳費: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繳費方式為網(wǎng)上繳費。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價費字[2011]83號)規(guī)定執(zhí)行。教育學考試費每人30元、教育心理學考試費每人30元。逾期不繳費視為自動放棄。
(二)理論考試
1、考試時間:2011年4月24日上午。2011年4月20日—4月23日,報考人員網(wǎng)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網(wǎng)址:www.tyjyrsw.com)。
2、考試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yè)道德內(nèi)容將包含在兩門考試科目中。
3、考試形式:閉卷、筆試。各科滿分均為100分。各科成績?nèi)亢细瘢ǜ骺瞥煽兙_60分以上)或單科成績合格的人員,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核發(fā)《山西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教育理論考試合格證》和《山西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教育理論考試單科合格證》(以下簡稱《單科合格證》)。《山西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教育理論考試合格證》和《單科合格證》有效期為5年,5年內(nèi)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應重新參加考試。
(三)資格復審
考試成績公布后,對考試合格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核實其是否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其他人員不再進行資格復審。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通過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按要求如實提交個人信息。資格審查通過后,報考人員的個人信息不能再進行修改。
2、同一申請人只能申請一種類型的教師資格。
3、報名、筆試、資格認定必須使用同一身份證。
4、報考人員應對網(wǎng)上提交的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提供不實信息者,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資格。
六、其它說明
1、所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且成績合格與否,以申請人的檔案記載為準。
2、今年教師資格認定教育理論考試時間緊、任務重,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各學校(單位)接到本通知后要采取多種有效方式充分做好宣傳工作,向所在系統(tǒng)、單位人員、大中專學校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廣泛宣傳教師資格認定的條件、程序,使有志從事教師職業(yè)、符合法定條件的人員能夠及時了解有關信息,積極報名。
3、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報名工作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統(tǒng)一組織安排。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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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教師資格證考試報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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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各省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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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網(wǎng)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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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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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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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認定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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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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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師范生報考教師資格證學歷要求及報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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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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