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anhui.hteacher.net 2020-06-22 14:19 安徽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一、考試性質
安徽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為全省統(tǒng)一組織的公開性選拔考試,是落實“省考、縣管、校用”教師管理體制的基礎工作。其目的是吸引有志于從事基礎教育事業(yè)的優(yōu)秀人才到中小學任教,進一步規(guī)范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把好教師“入口關”??荚嚥扇」P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結果將作為安徽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面試的依據(jù),同時納入考試總成績。招聘考試從教師相應崗位的專業(yè)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招聘考試應具有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區(qū)分度和適當?shù)碾y度。
二、考試目標與要求
(一)考試目標
主要考查考生的特殊教育專業(yè)素養(yǎng)、面向特殊兒童的教學能力,即考生對特殊教育專業(yè)知識、特殊兒童教學知識的理解、掌握程度,以及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教學問題的能力。
(二)考試要求
1.熟悉特殊教育專業(yè)基礎知識和有關特殊教育的政策、法規(guī)。
2.掌握特殊兒童的認知特點,熟悉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法,具有一定的教學實踐和教研能力。
3.具有從事特殊教育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教育教學技能,能運用特殊教育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方法分析和解決教學中的實際問題。
三、考試內容范圍
(一)特殊教育專業(yè)知識
1.特殊教育概述
(1)特殊教育與特殊兒童的界定。
(2)特殊教育的意義。
(3)特殊教育的對象及分類。
(4)特殊兒童的教育安置。
2.特殊教育的發(fā)展歷史及趨勢
(1)國外特殊教育的產生與發(fā)展。
(2)國內特殊教育的產生與發(fā)展。
(3)世界特殊教育的發(fā)展特點與趨勢。
3.特殊教育的基本原則
(1)早期教育原則。
(2)補償教育原則。
(3)個別化教育原則。
(4)系統(tǒng)教育原則。
4. 三類特殊兒童(聽障、視障、智障)的定義及分類標準。
5.三類特殊兒童(聽障、視障、智障)的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及其特征。
6.三類特殊兒童(聽障、視障、智障)的教育原則。
7.自閉癥(孤獨癥)兒童的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和特征。
8.現(xiàn)行盲文的拼讀和書寫規(guī)則(漢語拼音18個聲母、34個韻母和4個聲調);《中國手語》漢語拼音23個聲母的手指語。
9. 特殊教育與社會、家庭、醫(yī)學的合作。
10.全納教育、融合教育的概念和意義
責任編輯: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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