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30 13:58:22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天水市2025年各縣區(qū)教師資格注冊機構聯(lián)系方式.docx
根據(jù)《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和《甘肅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實施細則(2024年修訂)》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我市202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注冊對象
我市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其他教育機構的在編在崗教師(含國家“特崗教師”、“三支一扶”招考教師以及甘肅省政府“民生實事”招考教師、經(jīng)縣級以上政府批準招聘的各類聘用制教師),承擔教學任務并評聘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學校校級領導和其他管理人員;依法舉辦的民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中簽訂正式聘用合同的在崗教師。
二、注冊條件
(一)申請首次注冊的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新時代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等師德師風各項規(guī)定要求,有良好的師德表現(xiàn)。
2.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已取得其他教師資格并經(jīng)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學前教育專業(yè)培訓合格的,可以在幼兒園任教);
3.聘用為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對照注冊對象范圍);
4.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尚未注冊的新入職教師,須進行首次注冊。經(jīng)首次注冊后,每5年進行一次定期注冊。
(二)定期注冊的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新時代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等師德師風各項規(guī)定要求,有良好的師德表現(xiàn)。
2.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已取得其他教師資格并經(jīng)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學前教育專業(yè)培訓合格的,可以在幼兒園任教);
3.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4.每個注冊有效期內完成不少于國家或省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360個培訓學時;
5.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上次注冊至今已滿5年的教師(注冊有效期至2025年底),須進行定期注冊;上次注冊結論為“暫緩注冊”,現(xiàn)已符合注冊條件的教師,須重新申請注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緩定期注冊
1.注冊有效期內未完成國家或省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360 個培訓學時者暫緩注冊。達到規(guī)定學時后,在下一年度申請注冊。
2.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以上者暫緩注冊,但經(jīng)所在學;蚪逃姓块T批準的進修、培訓、學術交流、病休、產(chǎn)假等情形除外。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以上兩學年以內,恢復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達到注冊條件的,在下一年度申請注冊;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兩學年及以上,恢復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一年后,在下一年度申請注冊。
3.一個注冊周期內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暫緩注冊一年,暫緩期內考核合格,達到注冊條件的,在下一年度申請注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期注冊為不合格
1.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新時代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等師德師風各項規(guī)定要求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影響惡劣的;
2.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xù)兩年以上(含兩年)或累計兩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
三、定期注冊提交材料
(一)《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
(二)《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三)申請人所在學校或主管部門聘用合同復印件;
(四)任教學校(單位)出具的師德表現(xiàn)證明;
(五)任教學校(單位)出具的注冊期內近5年的年度考核證明;
(六)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教師培訓證明(繼續(xù)教育證書);
(七)身心狀況可以正常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證明,經(jīng)中小學或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病休的,須提供病休證明。
初次聘用為中小學教師申請辦理首次注冊時,需提交上述(一)(二)(四)(七)項材料,同時提交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服務期內“特崗教師”、“三支一扶”招考教師等項目人員,不執(zhí)行試用期規(guī)定的除外)。暫緩注冊后重新申請的人員,應提交情形消失證明或者有關情況改正補充證明。上述部分材料可由學校為教師統(tǒng)一出具,具體由各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根據(jù)各地實際予以明確。
四、注冊程序
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實行網(wǎng)上申請。由本人申請、所在學校(單位)集體辦理,按照人事隸屬關系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注冊。市直屬學校(單位)、企事業(yè)單位學校,按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天水市教育局審核注冊。凡屬于我市規(guī)定注冊范圍內的教師,應在教育行政部門受理期限內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
(一)符合注冊條件的天水市中小學教師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edu.cn),點擊“網(wǎng)上辦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在線辦理”進入網(wǎng)上申報系統(tǒng),遵循網(wǎng)上申報流程填寫個人信息,完成定期注冊信息填報后,下載打印《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與定期注冊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一并交任教學校(單位)。
(二)學校(單位)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對本校(單位)教師提交的定期注冊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由學校(單位)集中統(tǒng)一報送當?shù)乜h(區(qū))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市直學校(單位)由學校報送市教育局進行審核。
(三)縣(區(qū))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申報材料的初審,提出注冊初審結論并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在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填報初審結論;市直學校(單位)由市教育局初審后提出注冊初審結論并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天水市教育局負責申報工作的復核,在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填報復核結論;省教育廳對注冊申請進行終審。
(四)經(jīng)縣級初審、市(州)級復核、省級終審后,由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初審機構)依據(jù)終審結果,將申請人定期注冊結論在《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中標注,并將該申請表一份存入申請人人事檔案,一份由初審機構歸檔保存;將《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結論貼》粘貼在申請人教師資格證書的備注頁,并加蓋公章驗印。
五、時間安排
申請人網(wǎng)上報名、確認點現(xiàn)場確認、縣(區(qū))教育局初審(公示)、市教育局復核時間的工作安排:2025年9月23日啟動,12月2日結束。具體工作時間安排:
1.網(wǎng)報時間:2025年9月23日-10月30日
2.初審時間:2025年10月17日-11月17日
3.復核時間:2025年11月18日-12月2日
4.終審時間:2025年12月3日-12月22日
各縣(區(qū))教育局,市直屬各學校(單位)根據(jù)定期注
冊工作各時間段,統(tǒng)籌規(guī)劃,合理設置本縣(區(qū))、學校(單位)定期注冊網(wǎng)報及審核時間,網(wǎng)報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各環(huán)節(jié)具體時間根據(jù)當?shù)毓ぷ鲗嶋H安排進行確定(詳見各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發(fā)布的定期注冊公告)。
六、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發(fā)布后,各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發(fā)布當?shù)囟ㄆ谧怨,申請人須關注并及時查閱,避免錯過時間。
(二)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的,初審機構應退回申請人,并要求申請人在期限內補齊材料,逾期未補齊材料的,視為逾期不申請定期注冊。
(三)在教師資格定期注冊過程中遇到的相關問題,可以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咨詢服務”欄目下的“定期注冊問題”,并對照處理,也可咨詢所在縣(區(qū))定期注冊機構。
(四)定期注冊工作不收取教師和學校任何費用。
(五)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視情況暫緩注冊或注冊不合格,并按照教育部《定期注冊暫行辦法》規(guī)定給予相應處理;已經(jīng)注冊合格的,撤銷注冊。
(六)注冊范圍內的教師無故逾期不申請定期注冊,按照注冊不合格處理。
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各地定期注冊機構發(fā)布的通知公告。如對定期注冊具體要求有疑問,可咨詢任教學;驅W校主管教育局。報名中遇到問題,可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導航欄中的咨詢服務——常見問題對照處理,或撥打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咨詢服務”欄目下咨詢電話。各注冊機構聯(lián)系方式見“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中“咨詢服務”欄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冊工作聯(lián)系方式”。
天水市教育局
2025年9月25日
原文標題:天水市202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tianshui.gov.cn/jyj/info/1101/1253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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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zhangxin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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